我国《拍卖法》规定,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必须在媒体上刊登公告,但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登载在什么媒体上,所以在实践中,有些拍卖公司为了节约拍卖成本或者缩小拍卖范围,将一些紧俏拍品以起拍价或低价留给关系户,有意将公告登在百姓并不关注的媒体上,使法院查扣物品在最后拍卖环节上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。